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现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通知》(榕农函〔2024〕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按照《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榕农综〔2020〕58号)要求,积极做好监测与增补工作,并对监测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于2024年4月3日将乡镇推荐函及相关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其中一份需为原件)于2024年4月3日前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产业科。附件电子档表格已OA到各个乡镇,请自行下载。
附件: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通知(榕农函〔2024〕29号)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联系人:郑美金;联系电话:1825907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