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体系 提升治理效能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闽侯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郭建刚
(2020年1月22日)
同志们:
我代表闽侯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王建生县长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李永祥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闽侯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落实“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和忠实履行职责两手抓、两促进、两融合,各项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
(一)践行“两个维护”,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带着特殊的感情、使命和责任专题学习《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二是认真履行协助职责。积极协助县委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回头看”,抓好省、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提出“问题清单”102份、“问责建议”10条,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三是着力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到一线去,大干120天”行动、“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中心工作、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问责干部27人,其中领导干部10起14人,全力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坚守为民宗旨,扎实推进专项治理。一是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把破解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摆在突出位置,下力气解难题、化积案,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牵头、会同13个县直单位对8类20项问题进行分类集中督导,实时跟踪推进,按期销号验收,共公布4批专项整治成果,通报典型案例4起。将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查处各类问题39起88人。驻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等紧盯驻在部门承担的任务,推动教育、医疗、食药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7个方面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一线走访脱贫继续享受政策户266户820人,紧盯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风险隐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问题6起13人。督促14个县直部门将59个项目13.61亿元惠民资金上线公开,充分发挥惠民资金网作用,通过加强线上线下数据比对分析,查处惠民资金问题60起65人。三是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督促推动公检法“三长”对全县258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恶势力犯罪集团等案件进行签字背书。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双向移送问题线索87条。严格“一案三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4起4人,追责问责32人。打“伞”破“网”做法被省委、省纪委信息刊载。四是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深化“一乡镇一专项”整治,针对大操大办、带彩娱乐等陈规陋习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2个,形成整改清单,坚决遏制歪风陋习。聚焦违建坟墓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治理,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取得实效。青口镇纪委严肃查处农村党员违规私建坟墓问题2起。
(三)深化体制改革,稳步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统筹推进“三项改革”。认真执行对下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14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派出监察组,自办案件133件,同比增长52.9%。祥谦、荆溪、南通等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质效进一步提升。二是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监察权,调整监督范围,制定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职责作用,实现派驻监督职能优化协同高效。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加强分析研判,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立案查处3件3人。三是规范业务运行机制。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制定出台《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指南》,全面梳理规范相关审批流程。
(四)持续正风肃纪,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一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开展“强化履职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8起49人。会同县委组织部组建7个专项督查组,聚焦精准扶贫、环保整改等重点工作,提出整改意见90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上街、尚干等乡镇纪委一线靠前监督,确保项目征迁工作顺利推进。二是驰而不息查纠“四风”。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协助县委整治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紧盯重要节点,加强节前纪律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通报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起18人,通报曝光2批4起典型案例。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三是弘扬清风正气。在全县开展以“守初心、担使命、勇作为”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廉政宣讲38场,举办文化活动43场。深化“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推动昙石黄氏宗祠、厚美张氏大本厝等示范点提档升级,精心打造一批优秀孝廉文化作品,《“铜币大臣”陈璧》被省纪委官微推送,点阅量超6万次。
(五)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一是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少数”,综合运用谈心谈话、专项检查等方式,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稳慎积极做好“四种形态”转化,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6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883人次,占9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三是提升信访工作质效。深化“四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检控类举报总量同比下降64.8%,降幅居全市首位。组织开展“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处置攻坚季”活动,集中精力办结了一批重点难点信访件问题线索。狠刹诬告陷害歪风邪气,严肃查处典型案件3件5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督查督办,扎实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办结信访件28件。上街、廷坪、白沙、洋里等乡镇纪委信访件办结率居全县前列。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立案224件249人,结案率达10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3人,其中乡科级15件,经济大案11件。打好纪法震慑、政策感召、亲情感化“组合拳”,12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五是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协助县委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建设工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案件庭审3场次,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永葆忠诚干净担当。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问题55个,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
(六)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利剑作用。一是强化巡察工作保障。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组织、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闽侯县巡察工作保障中心,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等纳入巡察人才库,为巡察工作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和队伍保障。二是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完成四轮七批次对35个县直部门常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74条,立案14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巡察覆盖率达82.72%。针对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突出的部分村居,开展专项巡察,有效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得到上级纪委监委和巡视巡察机构的肯定,中纪委《华东之窗》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予以专题报道。三是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紧紧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阶段抓实抓细整改,将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整改。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边巡边改问题92个,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618项、完善制度119项,挽回损失2166万元。
(七)强化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一是锤炼忠诚品格。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8项重点课题调研,对照查摆3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2条,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履职过程中。二是提升担当能力。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开展“大学习、大比武、大练兵”,组织全员学习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监委各类培训班102人次,举办培训班18期2300人次,并开展考核测评,进一步提升精准监督和执纪执法水平。三是强化自我监督。不断增强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自身运行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文明办案,筑牢安全底线,组织开展专项督查10次,推进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执行“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坚持刀刃向内,从严追究问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全县情况看,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扶贫、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时有发生;个别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腐败风险不够有力,精准监督工作水平有待提升;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存在短板,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意识不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闽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的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关系,坚持三个“一以贯之”,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工作,助推新时代新闽侯治理现代化。要在守正和创新中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和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制度成果,以新的理念、思路、办法、手段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在治理和监督中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新闽侯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在遵守和执行中作出示范表率。对标对表省会排头兵的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尊崇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努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坚守党的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建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将《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采访实录作为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的重要教材,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永葆政治机关本色。
要聚焦政治监督首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到一线去、抓项目促跨越”行动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践行职责使命、强化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
要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合力运行。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X”检查机制,推动党的工作部门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认真落实挂钩监督、入户访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提升惠民资金网数据运用实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项目资金、农村“三资”使用管理等事项的阳光公开。
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重点整治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督促发案单位加强行业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督促各乡镇(街道)聚焦本地区盛行、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开展专项治理,巩固拓展移风易俗成果。
要倾力解决群众关切。持续深化“四访”活动,落实省纪委“十百千”解难题化积案行动要求,坚决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筛选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督促职能部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补齐工作短板。
(三)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要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不断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要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业务运行流程。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进行监督、一体进行审查调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等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
要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机制,理顺公检法司派驻机构、县直机关纪工委等管理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健全派驻机构履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室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与统筹联动,完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协作机制。
(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要强化日常监督。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以制度治理的思维和方式,推动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创新信访监督机制,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拓展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成果。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纪法、事实两个定量,充分考虑被审查调查人态度这一变量,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工作规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要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督促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坚持权责统一,以精准规范有力问责,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
要凝聚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体制和协调机制,实现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的监督体系,切实发挥审计、统计等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实效。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巩固精文简会成果、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虚僵躲拖腐”等突出问题,推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成为全县各级干部的行动自觉。
要紧盯薄弱环节、重点问题。坚守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深挖细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易发多发问题,坚决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要推动制度建设、常管常严。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结合发现的共性问题、多发问题,督促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坚守职能定位。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的巡察监督方式,组织开展村级巡察。
要健全制度体系。认真对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制度,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深化巡察与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及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提级、联动、交叉”模式,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要强化成果运用。强化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创新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加大巡视巡察反馈移交问题督办力度。精准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线索,深入分析梳理共性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放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巡察效应。
(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加大金融领域、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惩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
要构建不能腐的制度。坚持“一案一总结”,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狠抓问题整改、补齐制度短板。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的衔接联动,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教育、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要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入挖掘闽侯文化廉洁元素,深化“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讲好全面从严治党闽侯故事,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八)注重强化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要锤炼政治品格。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自觉捍卫纪法尊严,维护党和人民利益。
要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注重引进法律、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加强实战练兵和岗位比武,提升队伍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切实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
要强化自我监督。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为推动闽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名词解释
“三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一体推进“三不”: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标本兼治新阶段作出的重大部署,“三不”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访”活动: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的具体举措,即: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
“六带头、六严禁”: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具体行为规范,即,带头对党忠诚,严禁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有令不行;带头担当尽责,严禁失职失责、推诿扯皮、好人主义;带头遵纪守法,严禁滥用职权、跑风漏气、交友过杂;带头清正廉洁,严禁以案谋私、政商不分、违规借贷;带头严实深细,严禁弄虚作假、马虎应付、口大气粗;带头树好家风,严禁庇护袒护、失德失信、失教失管。
三个“一以贯之”:赵乐际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要求,即: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进步;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
“1+X”检查机制:福州市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创新做法,“1”即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0个集中检查组,由市领导带队开展检查;“X”即党的工作部门以及市委确定的承担专项工作的责任单位,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梳理被检查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检查组,并视情派员参加集中检查。
“十百千”解难题化积案行动计划:省纪委监委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化解积案行动,“十”指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并延伸至县(市、区)开展“带信下访”活动,全年努力化解60件重复信访举报;“百”指市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县(市、区)并延伸至乡镇(街道)开展“带信下访”活动,全年努力化解600件重复信访举报;“千”指县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乡镇(街道)并延伸至村居开展“带信下访”活动,全年努力化解1000件重复信访举报,全力做到解难题化积案纵向到底。
“两个为主”:中央纪委对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提出的要求,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