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做出“诚信用工承诺”的我县重点企业、市县领导跟踪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
二、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觉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昨得感、幸福感。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全面组织就业摸排
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努力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综合运用移动通信、登记失业、低保、残疾人、脱贫人口等数据,动态监测农民工流向,及时发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二)免费发布岗位供求信息
收集汇总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编印成《2024年闽侯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招聘服务指南》(春风卡),并免费向求职者、劳动协作县(市)人社部门、各劳动保障所、劳动保障协理员发放。
(三)扎实推动《闽侯县进一步做好重点用工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六条措施(试行)》等政策措施宣传和落地见效。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具体包括:
1、就业援助月。2024年1月,开展就业形势调查,收集我县重点用工企业岗位需求信息,针对性的为求职者提供帮助。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组织公益性岗位招聘,为就业困难群体等提供重点帮扶。
2、春风行动。2024年1至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在辖区内乡镇开展线下线上招聘活动。“春风行动”线下招聘活动依托我县各乡镇(街道),做好方案制定、宣传、具体执行、活动总结等方面工作。
3、与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带重点用工企业前往中西部对口帮扶地区以及贵州、云南、四川、重庆等劳务输出大省进行劳务对接,组织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为我县重点用工企业引进人力资源。
4、“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为县属国有、集体特困企业的困难职工、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在我县重点用工企业就业的困难职工送慰问金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
5、民营企业招聘月。2023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6、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3年5月,以农村残疾人为重点对象,联合县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7、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3年5到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8、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3年8至9月,以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9、退役军人及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2024年9月,与退役军事务管理局联合开展,面向即将退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服务需求的退役军人、部队随军家属,通过提供特色服务及举办专项活动的方式,促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10、金秋招聘月。2024年10至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联合县退役军事务管理局、县工会、县妇联等联合开展,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
11、福州校企对接招聘活动及现场洽谈会。2024年11月,征集省内、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参加第二十届福州校企对接招聘会,进行企业参见考察及校企现场洽谈,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12、与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开展劳务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