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二、服务对象
有职业供求等信息发布需求的单位和个人。
信息发布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提供职业供求等方面资讯的服务活动。
职业供求信息是指招聘岗位和求职人员方面的资讯。
三、服务内容
收集、整理、职业供求并向社会进行发布。
四、申请条件
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和求职意愿的个人,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职业供求信息发布申请。
五、办理材料
(一)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单位注册证书(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招聘岗位需求材料。
(二)个人求职信息发布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求职简历。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闽侯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或网上平台,提出职业供求信息发布申请。
(二)受理审核
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予以发布。不予发布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信息发布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对职业供求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并予以发布。发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摇工作”APP、福州人社求职招聘平台(https://zph.fzrsrc.com)、“闽侯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策信小程序、媒体介质、显示屏、信息栏、村民委员会公告栏等。
七、办理途径
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105)
八、咨询电话
0591-62091913
九、监督电话
0591-2298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