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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人社厅等13个部门印发的《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闽人社文〔2016〕374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19年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我县共评出守信企业28家。
附件:2019年度闽侯县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