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榕劳就〔2020〕39号)有关规定,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小微型企业所提交2021年度社保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4人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1月17日—1月23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公示电话:0591-62091916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来信投递: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1楼108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350100)
附件:闽侯县2021年小型微型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