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闽侯县小型微型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3-12-25 09:54 浏览量:{{ pvCount }}
来源: 闽侯县
根据《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榕劳就〔2020〕39号)有关规定,经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福建冰峰实业有限公司招用1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补贴条件,拟给予第三季度社保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2060967。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来信投递: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18号窗口(350100)
附件:闽侯县小型微型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