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12-0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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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2022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闽侯县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六条措施>的通知》(侯政办〔2020〕123号)文件精神,对养老机构以及提供入住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行责任保险保费补助政策,按每人每年120元标准给予补助。现下达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补助金共2.484万元(详见附表)。

  财务收支请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将此款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第2080806项 “养老服务”科目。

 

 

  闽侯县民政局               闽侯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

 

 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补助金分配表

机构名称

投保人数

补助金额

备注

闽侯伍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

70

0.84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20元。

甘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

照料中心

13

0.156

青口镇居家养老服务

照料中心

13

0.156

白沙镇居家养老服务

照料中心

15

0.18

廷坪乡敬老院

10

0.12

闽侯县重阳养老院

86

1.032

合计

207

2.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