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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民规〔2022〕1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县二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的评定工作。经综合评估,确定洋里乡敬老院、大湖乡敬老院、小箬乡敬老院、廷坪乡敬老院等4家乡镇敬老院为二星级,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闽侯县民政局养老科反映。
闽侯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