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6-0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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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养老服务机构备案

 

受理单位

闽侯县民政局

法定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承诺时限说明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有效的,即收即办。

受理条件

1.取得养老机构登记证书 2.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5.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6.床位数在10张以上

申请材料

1.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书

  备注:必须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

2.备案承诺书

  备注:必须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

3.开展连锁经营服务的,需提供各连锁经营服务点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备注:必须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

 

办理流程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申请与受理

受理

一窗受理人员、林阳铖

当场

决定(含制证与送达)

决定

王亚东

8小时

 

办公时间和地址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一窗综合受理63、64、65、66、67号窗口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一:602路至市民广场(闽侯)站下车步行至政务服务中心;路线二:518、606、601、707支路至闽侯政务服务中心(北门)站下车步行至政务服务中心;地铁:路线一:2号线到苏洋站转761路至闽侯政务服务中心(北门)政务站下车步行至政务服务中心;路线二:5号线到荆溪厚屿站转185快线至政务服务中心(闽侯国税)站步行至政务服务中心或转189快线到闽侯政务服务中心(北门)站下车步行至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91-22060866

投诉电话

福州市效能办监督电话:0591-12345 闽侯县效能办监督电话:0591-12345 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91-22060025

事项性质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类型

即办件

办理条件依据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后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闽民便函〔20198号)第十条 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构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第十条 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构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特殊环节

事项跑趟次数

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窗口申请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