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侯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02 11:06 来源: 闽侯县教育局 浏览量:{{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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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为中小学师生减负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按照县纪委监委2024年度“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文件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力争到2024年10月底,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严格标准、严控总量,向社会公布准入清单,对表实行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清理一批与教育教学无实质关联的任务,压减或合并一批面向中小学师生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力争压减合并率达20%,持续营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着力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二、整治重点

(一)无相应法律法规依据,未经教育部门同意进入校园,要求中小学校和师生开展相关工作等问题。

(二)向学校、师生、家长分派与教育教学无关任务,要求承担与教育没有实质关联的调查测评、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等问题。

(三)要求师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通过各种与课内教学无关的学习平台阅读、打卡、点赞、答题等问题。

(四)面向学校、师生开展的各种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过多、频率过高、交叉重复、布置随意、过度留痕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清理精减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落实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综合考量各类检查、评比、考核和校园创建活动等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考核评价要强化结果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不得以QQ群、政务APP、微信工作群上传工作场景截图、录制视频、收集注册及点赞数量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二)统筹规划社会事务进校园。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制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建立审批报备制度,形成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向社会公布。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由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其中已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学的,不再单独安排进校园,严防教育管理中的层层加码。

(三)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送同级党委政府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要求中小学师生承担与教育没有实质关联的调查测评、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等活动、工作,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硬性要求。

(四)规范教育移动应用使用管理。落实教育移动应用审核备案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责任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严格教育移动应用选用标准、控制数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集体决策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要求师生、家长使用。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5月底前),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点题整治”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系统下属单位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关于闽侯县中小学幼教师工作负担调查问卷》内容,广泛听取教师群体意见建议;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梳理2023年、2024年社会事务进校园、面向中小学开展的检查评比考核以及中小学师生、家长承担非教学任务等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研究对策举措

第二阶段(2024年6月-8月),公布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落实情况及清理精减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结果明确社会事务进校园的项目、活动范围和时长,并建立审批报备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教育移动应用使用管理。

阶段(2024年9月),结合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对各校开展“点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校狠抓整改。

阶段(2024年10月前),收集汇总整治工作典型案例,梳理整治做法、成效、亮点,培育打造纪委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品牌。不断完善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向市教育局、县纪委监委总结报送“点题整治”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做好“点题整治”工作社会评价、专家评价等评审评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摸清摸准实情。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梳理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清单管理、中小学师生非教学负担、面向中小学开展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移动应用管理使用等情况。向社会公布《福建省中小学减负清单》《中共闽侯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的工作方案》内容,提高广大师生及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书记(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意见,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工作重点。

(二)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整治行动。及时完善政策举措,认真厘清各类社会事务与教育系统职责的边界,严格标准、严控总量,对表实行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把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综合治理改革及评价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日常监督检查,适时选取部分学校开展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县教育局设立投诉电话(0591-22982259),对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指导各校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及时推送减负政策,及时曝光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的典型问题,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努力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教育、关爱中小学师生,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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