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加强老年人生命安全保障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建立落实独居、失能老人实名看护措施,逐一上门走访,落实“四看四提醒”,建立“一人一档”,并对其住所进行一次检查,开展一次面对面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独居老人没有家属的,指定人员一对一实行看护,签订责任状。
二要建立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遇到火情,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消防救援队伍未到之前,积极组织自救和疏散,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协助维持秩序,调集装备物资,服从调度指挥。
三要摸清本辖区路况和水源情况,针对消防车辆难以到达、消防管网铺设不到位、消防水源缺少的情况,要采取拓宽道路、铺设管网、开挖储水池、设置取水口等方式整改,确保“灭火有水、行车有道”。
四要加强推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系统的安装,引导使用阻燃床单被罩等物防措施,作为鳏寡孤独家庭、出租屋、小旅馆、宗教寺庙、文保单位等场所的重要消防技防措施全力推广。
五要重点检查医院、沿街店面、家庭作坊、家庭旅馆、养老院、寺庙、教堂等老年人活动多的场所,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六要坚决整治清理违章建筑,畅通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和住宅内疏散逃生通道,清零“三合一”和“群租房”,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七要加强安全用火的检查督导和宣传教育,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私自焚烧垃圾,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八要加强安全用电的检查督导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电气线路检查,及时排除故障。推动使用电器具替代燃气、明火灶具,定期检查使用中的电器产品,淘汰不合格和性能不稳定的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九要加强安全用气的检查督导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管道煤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检查,严禁使用“黑气瓶”。
十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每半年组织60岁以上老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