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了加强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产业专利分析,推动专利质量提升,促进专利运用和产业发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见附件1)关于“突出政策扶持导向,严格政策扶持范围”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有关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对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贯标认证的2019年福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培育企业、未列入企业信用失信名单和未有涉黑涉恶情况、尚未享受贯标资助的7家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具体要求
1.拟资助企业自主选择与具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资质的咨询服务机构洽商专利导航方案、签订合作协议。咨询服务机构必须含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或示范创建机构(具体机构名单见附件3,为确保服务质量,每家服务机构辅导企业不超过3家),企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委托合同金额不少于8万元。
2.企业在委托开展专利导航合同中可包含根据自身需求委托分析评议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专利挖掘、专利申请等
知识产权工作内容。
3.企业用于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实际支出的经费与委托合同签订的支付金额必须相符,负责专利导航分析评议机构不得出现资金返还企业异常交易现象。
4.如发现企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存在有上述异常
交易情况,对有关企业,将取消其各类知识产权项目评优评先资格,视情况将违规信息在有关平台上予以公布,并建议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对有关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将其列入业务异常名单,并将机构违规情况抄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并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建议列入惩戒名单。
三、政策支持
对被列入福州市贯标培育名单、经过贯标认证(或再认证)并且按要求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企业,福州市一次性资助15万元。专利导航分析评议委托合同金额少于8万元的或不开展专利导航的,贯标资助按将部分资金发放。
四、其他事项
1.市局委托省市共建单位“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承担专利导航、贯标资助经费业务咨询和有关材料受理工作。
2.拟定于10月27日上午委托“知创福建”平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贯标+专利导航”集中汇报,由企业分管领导上台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简况及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企业拟开展专利导航项目计划(包括拟开展的项目名称、内容;企业目前技术和成果现状于行业所处地位,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情况;专利导航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情况,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是否解决当前技术发展方向问题等;开展专利导航的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3.请拟资助企业请于10月31日前将委托合同及企业支付费用的银行支付账单(企业转账电子回单和服务机构发票,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提供单位的公章),以及企业开户行、银行帐号等信息提交至“知创福建”平台。
4.企业应于委托合同签订后半年内(不得晚于2021年4月30日)将专利导航分析评议报告提交至“知创福建”平台,届时,市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根据企业提交专利导航分析评议报告的先后顺序进行资助经费发放。
5.联系方式
“知创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B区11号楼863基地一层
联系人:檀元剑 0591-87861231 15960199107
梁 洁0591-87861231 15859121321
邮 箱:1410212324@qq.com
市知识产权中心专利管理科 林珊 林丽媛
电话:22032302 22032312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美华 22077789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
2.2020年度拟资助福州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名单(第二批)
3.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和示范创建机构名单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