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2021年6月底前要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省级资金不再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PCT国际申请和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进行资助。请符合条件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PCT国际申请和有效年费资助申报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福建省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专利资助”系统(网址“i.fjipcc.com”)进行申报,逾期上述省资助项目视为作废。其他专利资助与奖励金额将进行调整,请符合条件的项目,也尽快申报。申报咨询电话:87752082。
另《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榕政综〔2018〕210号)已启动修订工作,着手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