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侯政文〔2020〕90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通知》(侯政办〔2021〕68号)规定,现决定对2022年度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项目进行征集。现将征集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
征集对象为在闽侯县辖区内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本县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包含高新区)及相关专利权人。
二、征集时间
奖励项目说明及佐证材料需于2023年3月16日前发送至闽侯县知识产权局邮箱,邮箱地址:mhxzscqj@163.com ,后续我局将依据征集名单开展2022年度的兑奖工作。
三、资助和奖励征集项目
1.专利转让资助
2.专利获奖奖励
3.专利导航资助
4.专利保险保费补贴
5.专利维权援助
6.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7.获驰名商标奖励
8.优秀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推广示范奖励
四、注意事项
1.获得项目的认定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
2.征集单位提交的佐证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助资金,不得恶意重复申请,若违反,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金,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2023年度我县将修订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政策。《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侯政文〔2020〕90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通知》(侯政办〔2021〕68号)将依据实际修订进度废止。
闽侯县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联系人:余锦材
联系方式:0591-22077252, 邮箱:mhxzscqj@163.com
地 址: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16室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100号)
附件1: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侯政文〔2020〕90号)
附件2: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通知(侯政办[2021]68号)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