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根据《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侯政文〔2020〕90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通知》(侯政办〔2021〕68号),决定对2023年度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进行兑现。现将申报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资助对象为在闽侯县辖区内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本县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包含高新区)及相关专利权人。
二、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应于2024年11月25日前提交到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516室),逾期将不予受理,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三、资助和奖励项目
1.专利获奖奖励
2023年度获得福州市专利奖金奖企业1家(福州金博建材有限公司),拟奖励5万元。
2023年度获得福建省专利奖一等奖学校1所(福州大学),拟奖励5万元。
2023年度获得福建省专利奖三等奖学校2所(福建理工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拟各奖励2万元。
2.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2023年度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福州联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奖励25万元。
2023年度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福建容益菌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元晟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每家奖励20万元。
2023年度新认定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家(福建瑞华印制线路板有限公司、福建创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明芳汽车部件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福州帝豪服饰有限公司),每家奖励15万元。
四、申报材料
1.《闽侯县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收据,加盖企业财务三联章,采取对公转账(领取代办人需在收据上签字,收据上汇款单位应填写“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4.2023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5.相关佐证材料(盖公章);
6.委托办理的需提供①专利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名);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供查验核实,复印件上均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助资金,不得恶意重复申请。若违反,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金,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闽侯县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联系人:余锦材
联系方式:0591-22077252, 邮箱:mhxzscqj@163.com
地 址: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16室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100号)
附件1:闽侯县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
附件2:闽侯县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补助项目申报书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