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和人事管理;负责人大、政协、群团等相关工作。
(二)公共管理办公室(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法律服务、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配合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等工作;负责村(居)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做好消防以及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其他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建设管理、物业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村(社区)干部培训;负责村(社区)和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民政、残联、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四)营商环境办公室
负责编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辖区内经济数据统计。
(五)财政所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资金管理;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街道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
四、 事业机构
甘蔗街道整合科学技术服务中心、文教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5个事业单位,综合设置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3个事业单位,经费渠道均为财政核拨,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居)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街道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主要承担农林水(渔)业、扶贫开发、卫生健康、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急救援、计划生育、经贸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数据等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草拟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加快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承担街道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乡村道路的管理、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街道审计、统计、年报、村(社区)会计代理中心具体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职权,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职权,在辖区内以街道办事处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水利、建设、人口、计生、教育、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体旅游、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县以上人民政府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公安、市场、林业、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配合做好县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核定甘蔗街道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街道领导班子职数11名(不含挂职锻炼和下派挂职的副职领导),支持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按照有关要求需要配备的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法委员等在党工委委员职数内统筹配备。核定党政内设机构正股级职数5名。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二)核定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6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