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尾乡是半山区乡镇,东与竹岐乡相邻,西与闽清县接壤,南与永泰县交界,北隔闽江与白沙镇相望。距福州市中心37公里,闽侯县城15公里,占地157平方公里,辖20个行政村,户籍人口约3.4万人,外来人口约1万人。
鸿尾乡有“两个优势,两张名片”。一是交通优势。福银高速公路鸿尾出口离福州仅半小时车程,316国道由东向西、114县道由南向北穿境而过,交通便捷。二是山水优势。鸿尾乡穆源溪长达23.5公里,穿乡而过,14个村分布在穆源溪两侧;另外6个村沿闽江分布。有山有水,极具乡村特色。三是“工艺品之乡”名片。全乡共有35家规上企业,其中30家系工艺品企业。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至今,已发展为全省竹编工艺中心和出口创汇基地,全乡从业人口达1.7万人,吸引外来务工人员1万多人,2020年工艺品产值达50亿元。三是“橄榄之乡”名片。2020年全乡种植橄榄面积达1.7万亩,年产量达1.2万吨,分布沿江6个村,沿江片独特的气候、土壤造就了鸿尾橄榄特有的品质,特别是“灵峰1号”、“灵峰2号”品种深受消费者青睐。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四)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五)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技、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推进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六)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各级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并向乡人大报告预算和执行情况。
(七)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自治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承担辖区内村镇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领导分工
肖 钦(党委书记):主持乡全面工作。
周宏栋(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郑秋化(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分管重点项目征迁工作。
联系部门:县人大。
张大津(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分管机关管理、党建、统战、民族宗教、工程招投标、重点办(报批、项目建设管理)、工业区建设等工作。
联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含县民宗局、侨办、台港澳办、工商联、侨联、县发改局等单位。
李弥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效能督察等工作。
联系部门:县纪委监委、县效能办等单位。
高晓敏(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森林灭火、防汛应急、防灾减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企业、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数据、科技、绩效、财政、审计、统计、金融、税务、招商引资、信息化等工作。
联系单位: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县统计局(调查队)、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地震办、县供销社等单位。
陈 源(政法委员、副乡长):综治、信访(12345投诉)、司法、维稳、消防、人防、打击走私、计生、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
联系部门: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智慧闽侯”管理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人防办、县打击走私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卫健局、县计生协会等单位。
郑 浩(党委组织委员):协助分管机关,分管党建、组织、人事、林业、森林灭火、关工委、老龄委、老体协等工作。
联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林业局、县森防办、县关工委、县老龄委等单位。
张林辉(党委宣传委员):分管宣传、教育、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文化、旅游、体育、工青妇、广播电视,协管乡村振兴工作。
联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委文明办、县文联、县社科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旅游发展中心、县科协等单位。
程章龙(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分管人民武装、双拥、民兵预备役、交通、船运等工作。
联系部门:县人武部、县双拥办、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交警大队(道安办)等单位。
叶 榕(兼任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工作、党委和政府临时交办事务。
联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林朝阳(副乡长):分管城乡建设与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两违”整治、城市管理(市政)等工作。
联系部门:县治违办、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大队等单位。
陈嘉俊(副乡长):分管水利(水利防汛)、河湖长制、环保等工作
联系部门:县水利局、县河长办、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谢紫灵(挂职副乡长):协助郑浩同志分管党建组织、协助张守芳同志分管乡村振兴等工作。
吴依俤(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林业。
张功鹏(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农业。
陈登波(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水利。
陈金峰(司法所所长):协助陈源同志分管综治、信访、司法、维稳等工作。
联系部门: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单位。
江道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党政办(含党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等工作)、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慈善分会)、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
联系部门:县委办(县保密局、县档案局)、县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红十字会、县慈善总会等单位。
张守芳(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分管农业、农村、畜牧渔业、扶贫、对口协作、乡村振兴、三资、统筹惠民资金网。
联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农办)、县乡村振兴办等单位。
方金明(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分管市政(城市绿化)、砂石、电力、通信、环境卫生(“整洁闽侯”)、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协助林朝阳同志分管“两违”整治工作。
联系部门:县爱卫办、县“整洁办”、县砂石办、供电公司、电信闽侯分公司、邮政闽侯分公司、移动闽侯分公司、联通闽侯分公司、广电网络闽侯分公司等单位。
各分管领导同时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对口相关领导负责。
乡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负责统一调配工作,实行既分工、又协作的“AB角”工作机制。互为“AB角”的乡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张大津与郑浩互为AB角;
高晓敏与陈嘉俊互为AB角;
陈源与叶榕、陈金峰(信访)互为AB角;
程章龙与江道勇互为AB角;
林朝阳与方金明互为AB角;
张守芳与张林辉互为AB角。
三、党政内设机构
鸿尾乡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和人事管理;负责人大、政协、群团等相关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村干部培训;负责所辖村和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民政、残联、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法律服务、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做好消防以及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其他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承担辖区经济数据统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建设管理、物业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财政所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乡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资金管理;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乡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
四、事业单位设置
鸿尾乡整合文化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乡镇企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6个事业单位,综合设置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3个事业单位。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居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主要承担农林水(渔)业、扶贫开发、卫生健康、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急救援、计划生育、经贸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数据等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草拟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加快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承担乡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乡村道路的管理、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乡审计、统计、年报、村会计代理中心具体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在辖区内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水利、建设、人口、计生、教育、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体旅游、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县以上人民政府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公安、市场、林业、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配合做好县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91-22974030; 传真:0591-22970443; 电子邮箱:hwxdzb506@163.com。
地址:闽侯县鸿尾乡超墘村788号。
六、办公时间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