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三)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等政策。做好人大、纪检监察、群团和人民武装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六)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七)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技、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推进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八)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各级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并向乡人大报告预算和执行情况。
(九)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自治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承担辖区内村镇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十一)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领导分工
陈铭(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张明星(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陈世应(人大主席):负责乡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林业、机关效能等工作。
高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党建主体责任监督、工程廉政监督、廉政教育等工作。分管纪委办。
潘小平(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发改、工信、财贸、商务、统计、税收、经济指标、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招商引资、人社、新农保、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绩效、卫生(红十字协会)、计生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财政所、企业服务中心,统计站、劳动保障所。联系税务分局、信用社、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卫计办、卫计服务中心、计生协会、乡卫生院。
林文程(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负责政法综治维稳、文化体育、旅游、科技、等工作。分管综治办、信访办、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联系派出所。
徐辉(党委组织、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党建、宣传、机关建设、村级绩效、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教育、工青妇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工会、妇联、团委、关工委、退管办、老体协、老龄委。联系中小学。
杨江义(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退伍军人事务、人防、爱国卫生、城居保、环保,协助林业、森林防火等工作。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
林剑锋(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工作,协助信访维稳、道路安全工作。
黄杨胜(副乡长):负责水利、民政、残联、协助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路交通、慈善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路站。
任雪萍(副乡长):抽调闽侯县中心工作大督查组。
朱欣凯(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国土、城建、城乡规划、清违、美丽乡村、村容村貌、旧村复垦、招投标、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推进)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司法所、国土所、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环卫所、乡招标代理中心。
程章金(市场监督所所长):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党政内设机构
廷坪乡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和人事管理;负责人大、政协、群团等相关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村干部培训;负责所辖村和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民政、残联、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文化体育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组织开展法律服务、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做好消防以及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其他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承担辖区经济数据统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编制“三农”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负责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工作;配合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建设管理等工作。
(六)财政所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乡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资金管理;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乡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
四、事业机构
廷坪乡整合文化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乡镇企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6个事业单位,综合设置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3个事业单位,经费渠道均为财政核拨,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基层党建、村居建设、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济、优抚安置、民族宗教、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便民生活、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梳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主要承担农林水(渔)业、扶贫开发、卫生健康、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急救援、计划生育、经贸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数据等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村委会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草拟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加快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承担乡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乡村道路的管理、养护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乡审计、统计、年报、村会计代理中心具体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
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赋予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赋予或委托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在辖区内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权力。在职权范围内对农业、水利、建设、人口、计生、教育、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体旅游、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辖区内违法行为,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县以上人民政府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公安、市场、林业、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派驻机构执法资源和力量开展本辖区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配合做好县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统一执法工作。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91-22189188;传真:0591-22189288;电子邮箱:tpx9188@163.com
地址:闽侯县廷坪乡同乐小区1号
六、办公时间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