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9-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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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设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财务审计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等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社本部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工作关系。

2、组织开展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重要文件起草,重大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

4、负责公文整理、秘书、纪要、档案、保密、接待、宣传、政务信息及外事工作及编撰大事记。

5、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本系统的工会工作。

(二)人事监察科

1、负责县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生育工作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基层供销社主任、公司经理任职资格的管理工作。

3、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培训工作。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履行监察职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5、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单位、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协助机关党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和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审核、汇总上报本系统的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及专题分析。

3、编制、审核、汇总县社本部财政预算和决算报表。

4、负责供销社与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的政策协调。

5、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经营状况,年度预算,离任经济责任,任期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

(四)经济发展科

1、负责编制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预期目标。

2、检查监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汇总、审核、上报本系统有关统计报表,编写统计分析。

3、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完善烟花爆竹购销管理体制,搞好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参与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5、指导本系统农产品信息服务工作。

6、根据政府授权,负责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储备方面的管理,指导本系统农资商品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五)合作指导科

1、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指导本系统体制改革、企业管理、行业纠风、精神文明建设。

3、监督检查全县供销合作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指导系统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评优创先。

5、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企业年度经济指标的制定和考核。

6、负责审查全县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