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交通运输局下设办公室(审批科)、财务审计科、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督科(地方海事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科(交通战备综合科)4个内设机构。
一、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审批科)
1、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3、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1、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2、负责交通行业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和法定收费标准的审核工作;
3、承担政府采购、清产核资有关工作;
4、会同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建设项目等各项审计工作;
7、依照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
(三)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督科(地方海事科)
1、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2、起草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
3、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4、承担公交线路、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
(四)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科(交通战备综合科)
1、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3、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上报、核准提出初审意见;
4、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5、协助上级部门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县有关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下属单位
(一)闽侯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各类和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安全监管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参与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6、受县邮政管理部门委托开展辖区范围内邮政快递行业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闽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1、负责编制、实施县道养护计划,审核乡村道养护计划并指导、协调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受灾农村公路抢修工作;
3、负责县道、乡道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
4、负责监督、管理、使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