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组建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县科技文体局的文化事业、文物保护、体育事业管理等职,县旅游事业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县广播电视事业局承担的有关广播电视管理相关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县广播电视局设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我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核定行政编制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