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9-25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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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民政局下设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老区工作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审批科)等4个内设机构,辖闽侯县婚姻登记中心、闽侯县勘界工作服务中心、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闽侯县殡葬管理所、闽侯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等工作。

  2.社会救助科:承担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老区工作科、区划地名科):承担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协调老区扶建等工作。执行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4.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审批科):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等工作;开展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