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1-1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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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民政局下设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审批科)等5个内设机构,辖闽侯县婚姻登记中心、闽侯县勘界工作服务中心、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闽侯县殡葬管理所、闽侯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等工作。

  2.社会救助科: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指导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全县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3.养老服务科: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社会福利科:指导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

  5.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审批科):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等工作;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协调老区扶建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