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并监督实施。
2、指导协调全县农机化服务组织活动、机械化农业生产。
3、管理农机维修行业,指导农机销售及网络建设。
4、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拖拉机培训机构资质审定和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农机化项目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6、管理和组织农业机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7、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
8、负责农机化统计,指导农机化系统信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