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来源:闽侯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9-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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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斌(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陈  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日常管理、机关效能、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新闻宣传报道、外事、统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固定资产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信访、安全生产、政府采购、关工委、民族宗教、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生态保护、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涉法涉诉)、禁毒、森林防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多元化调解(含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和医患调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公证、律师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和法律顾问(含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管理相关工作。牵头协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和城乡社区治理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县医患调解中心和机关工会。联系我县注册律师事务所。联系青口、尚干、祥谦、洋里四个司法所。

林登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服务窗口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法制协调;负责承办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配套工作制度、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牵头协调落实依法行政绩效考评相关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法治督察科。联系大湖、荆溪、竹岐、鸿尾四个司法所。

陈再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含两违治理、非法集资等县中心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和社区矫正工作,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牵头协调落实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联系甘蔗、白沙、廷坪三个司法所。  

曾章文(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党建、机关党支部、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队伍建设、统一战线、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青年、妇女、扶贫、计生等工作。分管人事科。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南通、上街、小箬三个司法所。

金清峰(四级调研员):协助联系青口、南通、白沙三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林  升(四级调研员):协助联系上街、祥谦、洋里三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金锦彬(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竹岐、大湖两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陈  峰(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荆溪、廷坪两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何辉华(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甘蔗、鸿尾两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王华其(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联系尚干、小箬两个司法所有关工作。

局领导班子实行既分工,又协作的“AB角”工作机制。互为AB角的局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联系的工作。

陈熙副局长与林登峰副局长互为“AB角”;

陈再伯副局长与曾章文主任互为“AB角”;

若互为AB角的局领导同时外出,由局主要领导具体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