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9-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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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统计局属于闽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主要职责: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工作,参与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组织乡()、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乡()、街道、县直各部门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协助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各乡()、街道、各部门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监督管理由省、市及县拨款的全县统计系统的统计经费。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共有在职职工1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3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