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9-2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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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统计局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统计科、经济科4个内设机构,辖闽侯县统计普查中心1个直属单位。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下属单位事业经费、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由省、市及县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和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普及教育及宣传工作;依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办理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处理统计违法案件信访、控告、举报工作。 

  ()综合统计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性统计业务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开展预警监测分析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参与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信息工作,编印《闽侯经济发展概况》《闽侯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贯彻执行统计体制改革规划和方案、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方案的实施意见拟订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管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乡()、街道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设进行统计分析。 

  ()经济科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的统计,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劳动工资、科技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服务业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普查中心 

  1.负责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的宣传和贯彻。负责普查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查处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2.组织指导全县基本单位开展经常性统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调查、录人、汇总、上报任务。 

  3.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负责设计、审查专项统计调查、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案,负责对本中心报出的统计调查数据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 

  4.负责组织对普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预测组织提出普查综合统计报告,负责普查以及经常性统计调查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处理;编制普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撰写普查中心年度统计工作总结。 

  5.维护、更新和管理各类普查、调查数据库,对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分析研究与开发应用,负责整理、出版统计普查资料。 

  6.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