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信访局全称为闽侯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成立于1991年,为正科级机构。县信访局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闽侯县信访局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负责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予以登记、告知、转送、交办、督办,并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疑难上访问题。
2.承办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信件的反馈工作;处理群众到县委、县政府集体来访工作,协助处理我县群众到省、市集体上访工作。
3.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中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反映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情况的定期通报。审核、接收群众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件,及时报送县政府复查复核。
4.负责受理、办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署真实姓名通过网上信访提出的投诉事项。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交办、转送的投诉事项。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投诉事项。
5.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的网上信访工作。统筹规划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和信访视频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