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忠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马和平:党组副书记,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科)、法制与行政审批科、县房地产管理所。协助党组书记抓党组工作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双拥共建、党的意识形态、统战工作;人事管理、备案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住建系统党建、纪检工作;工青妇、政务信息、机关效能、机关后勤、综治平安、行政审批、信访维稳、法制建设;房地产、物业、房产中介行业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为民办实事、挂钩扶贫、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345热线、绩效考核、社区治理等工作。
陈栋: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管理驻局纪检监察组。
吴达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历史文化名城管理科(县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公室)、县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保护中心、县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保障中心、县液化石油气管理站、县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联系县地铁办。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建筑、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液化气、建设工程消防、地铁建设等方面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负责老建筑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董曦奎:党组成员,分管公用设施监管科、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联系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市政、园林绿化和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负责农房风貌整治、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指导农村贫困群体实施危房改造、组织农村通用设计图的编制和推广等工作,局班子按照职责分工对其分管工作和行业管理的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及上述工作具体负责。
高云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城乡建设管理科、给排水管理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城建档案室)、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县治污办、闽侯建筑工程公司。负责建筑业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地文明施工、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给排水管理等方面工作。
牵头负责海绵城市、防汛抗旱、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环保督察、山水林田湖草;新型城镇化、建筑节能、抗震防灾、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地下热水(温泉)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谢善谈: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科。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协助黄云胜同志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善新: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管科、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联系县垃圾分类办、县房屋结构安全联席办、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运营维护管理、房产管理和房屋结构安全等方面工作,协助马和平同志做好房地产、物业、房产中介行业管理等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垃圾分类、“护河爱水、清洁家园”、生态环保产业园、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局班子按照职责分工对其分管工作和行业管理的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及上述工作具体负责。
江瑜: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县房屋征收中心。负责局重点项目和重点项目技术审查、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马和平同志做好信访维稳、12345热线等工作,协助董曦奎同志做好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等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除以上分工外,各副科以上干部还承担林忠奇同志委托、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为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实行领导干部AB角工作制度。具体为:林忠奇同志与马和平同志互为AB角;吴达星同志与高云峰同志互为AB角;谢善谈同志与白善新同志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