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10-0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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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本系统有关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对外联络、信息编发、宣传报道、接待、保密、公务采购、文书档案、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系统内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报批与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行政事业性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工作;负责财务内审、报表汇编、收费管理、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068912

  办公室传真:0591-22068658

  财务科联系电话:0591-22068680

  2、法制与行政审批科

  负责本系统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等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律事务,协调、监督系统各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负责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受理信访、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提出行政权力清单修改意见;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综合协调局有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

  法制科联系电话:0591-22069398

  审批科联系电话:0591-22068870

  审批科传真:0591-22078239

  3、城乡建设管理科

  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的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规范建筑业各方主体行为;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审査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等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牵头拟订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政策措施,并指导、协调实施;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形市场建设及招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城乡灯光照明、燃气、城建档案、内河管理、户外广告和城市景观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工作;指导配合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负责地下热水(温泉)的保工作护和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1-22983548

  4、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立与管理工作;负责本县住房保障家庭的准入、退出管理;指导和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租、销售、回购及保障资格年审等工作;参与对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家庭的动态管理;负责全县住房货币补贴分配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宏观调控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房地产宏观调控及市场监管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负责指导管理商品房预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本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研定;监督指导全县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白蚁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县住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1-22065519

  5、公用设施监管科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市政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政园林管理规划、计划、工作制度和规程;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公用设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591-22068912

  6、给排水管理科

  负责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负责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和开发管理;参与编制城市内河综合整治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城市内河整治和维护工程;参与编制城市给排水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指导、监督给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参与编制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地下水(温泉)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1-62332083

  8、历史文化名城管理科(闽侯县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管理;负责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的日常巡查管理、开展宣传教育、提供咨询指导;承担闽侯县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1-22078680

  (二)直属事业单位

  1、单位名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程曦

  邮编:350199

  电话:0591-22068652

  主要职责:(1)负责全县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3)组织村镇规划、建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2、单位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唐日群

  邮编:350199

  电话:0591-22984642

  主要职责:负责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建设工程材料信息申报,并对工程造价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单位名称:闽侯县液化石油气管理站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江瑜

  邮编:350199

  电话:0591-22989040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实施燃气产业政策和编制专业规划,对燃气经营企业实施资质管理、指导、检查、监督供气行为。

  4、单位名称:闽侯县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徐太日

  邮编:350199

  电话:0591-22986417

  主要职责:(1)负责职权范围内报建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政策。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配备使用情况、施工机具和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及防护情况、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资料、临设顾场容场貌、卫生、劳动保护状况等实施监督。

  (4)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地施工的指导、审验、报送、管理等,推广先进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裝置及安全技术措施。

  (5)对所监督的建设工程开展施工安全双随机评价和竣工验收考评工作。

  (6)参与所监督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査分析,受理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依法査处建筑工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违章的行为。

  5、单位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叶文坚

  邮编:350199

  电话:0591-22073961

  主要职责: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6、单位名称:闽侯县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保护中心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朱小琛

  邮编:350199

  电话:0591-22078680

  主要职责:承担历史文化名街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文物的保护、修复、开发和利用等事务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7、单位名称:闽侯县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保障中心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赵申

  邮编:350199

  电话:0591-22060061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工作。

  8、单位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赵崇洪

  邮编:350199

  电话:0591-22981010

  主要职责: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针对县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实施监督管理以及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管理等工作

  9、单位名称:闽侯县房屋征收中心

  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人:林国志

  邮编:350199

  电话:0591-62082003

  主要职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11、单位名称:闽侯县房地产管理所

  单位类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负责人:李张德

  邮编:350199

  电话:0591-22071397

  主要职责:受委托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承担物业管理、住宅维修专项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白蚂蚁防治管理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