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2020年7月7日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24564.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09806.43平方米;容积率1.107,建筑密度21.72%,绿地率38.57%;总建筑面积173022㎡,计容建筑面积121600㎡,不计容建筑面积51422㎡,建筑占地面积23850㎡,机动车停车位143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648辆。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总平布局并筹建三期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15136平方米,实用地面积98943.40平方米;容积率2.996,建筑密度34.45%,绿地率35.00%;总建筑面积414022.07㎡,计容建筑面积296413.05㎡,不计容建筑面积117609.02㎡,建筑占地面积34084.23㎡,机动车停车位346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690辆。其中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95800㎡,计容建筑面积143790㎡,不计容建筑面积52010㎡,建筑占地面积10490㎡。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相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日。公示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