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易付通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易付通文旅设备生产中心项目”位于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该项目于2024年1月2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400009号)。
为进一步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该项目图纸进行微调,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总图场地内挡墙位置调整,与2#、3#楼间距相应调整,与挡墙相邻的非机动车停车范围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量不变,并根据调整后的总平图更新建筑设计方案文本中相关分析图底图。
2.消防控制室和通讯机房由1#楼调整至3#楼,管线综合平面图相应调整。
3.调整2#一层平面配电间位置,二层至五层中间楼梯前室及配电间位置调整,立面图及效果图对应调整。
4.调整3#一层平面配电间位置,二层至五层中间楼梯前室及配电间位置调整,立面图及效果图对应调整。
调整后该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400009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的调整情况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地点:易付通文旅设备生产中心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