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建设的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位于闽侯县上街镇。我局于2024年1月8日审批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590483.9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353358.2平方米,容积率1.00,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35985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335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643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5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773辆。
现福建中医药大学因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13号楼项目的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590483.9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547740平方米,容积率1.00,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5677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47922.4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1457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96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002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变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8日。公示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