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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面反馈邮寄至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县文化中心五层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邮编:350100)。
2.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1029310732@qq.com。
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请注明“《促进文旅经济发展十条措施》《闽侯县促进文旅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
附件:1.《促进文旅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2.《闽侯县促进文旅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