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在闽侯县第十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欧阳晓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报告2024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以审议。
一、2024年年初县人大批准全县(含高新区,下同)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48.06亿元(县本级107.21亿元,高新区40.85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5亿元(县本级66.25亿元,高新区28.75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1.67亿元(县本级73.67亿元,高新区28亿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为62亿元(县本级50亿元,高新区12亿元),增长89.07%(县本级216.61%,高新区-29.41%)。政府性基金支出为57亿元(县本级45亿元,高新区12亿元)。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60万元,支出112万元。
二、2024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调整为139.01亿元(县本级98.76亿元,高新区40.25亿元),调减9.05亿元(县本级调减8.45亿元,高新区调减0.6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降幅6.11%(县本级-7.88%,高新区-1.48%)。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89.7亿元(县本级61.6亿元,高新区28.1亿元),调减5.31亿元(县本级调减4.65亿元,高新区调减0.66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降幅5.59%(县本级-7.02%,高新区-2.3%),详见附表1。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21.24亿元(县本级6.49亿元,高新区14.75亿元),调减40.76亿元(县本级调减43.51亿元,高新区调增2.75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降幅65.75%(县本级-87.02%,高新区22.92%)。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2622.1万元,调增246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幅1538.81%。
三、调整后财力
(一)公共财政财力调整情况
按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测算,全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7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转贷收入及再融资债券4.51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06亿元,调入国有资本预算资金0.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4亿元,援助宁夏支出0.0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4亿元,调出资金3.13亿元,当年实现公共财政财力101.27亿元。2024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全县可动用财力预计101.27亿元(县本级73.93亿元,高新区27.34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01.67亿元(县本级73.67亿元,高新区28亿元)调减0.4亿元(县本级0.26亿元,高新区-0.66亿元),详见附表2。
(二)政府性基金财力调整情况
全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1.24亿元,动用上年结余13.7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贷收入及相关债务资金60.26亿元,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05亿元,调入资金3.18亿元(用于无收入来源的专项债券付息付费),债务还本支出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5亿元,调出资金1.06亿元,当年实现政府性基金财力100.73亿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全县可动用财力96.34亿元(县本级62.9亿元,高新区33.44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57亿元(县本级45亿元,高新区12亿元)调增39.34亿元(县本级17.9亿元,高新区21.4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财力调整情况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为2622.1万元,动用上年结余63万元,调出资金786.6万元,当年实现财力1898.5万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22万元调增1776.5万元。
四、2024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收入完成情况、政策性增支、支出结构变化以及部门支出情况等因素,拟对年初支出项目预算做出相应调整。
(一)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21.64亿元(县本级12.19亿元,高新区9.45亿元,具体调减项目详见附表3)。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短收5.3亿元,二是收回部分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未达进度,年底无法实现的支出资金,调整到急需的民生项目支出。
2.调增全县当年预算支出21.17亿元(县本级12.38亿元,高新区8.79亿元,具体调增项目详见附表3)。主要原因:一是收回当年未支出项目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亿元,相应调增安排急需的民生项目支出,二是新增一般债券1.85亿元。
根据上述项目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2亿元(县本级73.86亿元,高新区27.34亿元),调减0.47亿元(县本级0.19亿元,高新区-0.66亿元),结转0.07亿元(县本级0.07亿元),按规定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详见附表4。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全县年初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47.84亿元(县本级45.24亿元,高新区2.6亿元,具体调减项目详见附表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短收40.76亿元。
2.调增当年基金项目支出87.18亿元(县本级63.14亿元,高新区24.04亿元,具体调增项目详见附表5)。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及相关债务资金55.76亿元。
根据上述调整方案,调整后当年全县基金支出为96.34亿元(县本级62.9亿元,高新区33.44亿元),调增39.34亿元(县本级17.9亿元,高新区21.44亿元)。详见附表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调增当年国有企业补助1776.5万元,调整后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98.5万元。
五、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2024年,闽侯县申领到位地方政府债券64.77亿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7),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8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5.76亿元(含12月份发行13.23亿元),再融资债券7.16亿元。主要用于:
(一)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85亿元,用于闽侯一中校园扩建、上街实验学校医大校区建设项目等16个公益性无收益项目。
(二)新增专项债券55.76亿元,其中主要是:
1.县本级39.0亿元,用于闽侯青口汽车城兰圃、七里、东台产业园项目等55个项目。
2.高新区11.06亿元,用于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智慧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12个项目。高新区部分由其还本付息。
(三)再融资债券7.16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6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5亿元,用于偿还2024年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县级预算调整后,我们将认真组织执行,并在年终决算后,将实际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附件:1.2024年分部门分税种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表
2.2024年公共财政财力情况计算表
3.2024年公共预算项目调整支出情况表
4.202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5.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调整支出情况表
6.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7.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