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据《中共闽侯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首邑之约 智汇闽侯”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 (侯委人才〔2022〕3 号)《闽侯县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和《中共闽侯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闽侯县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侯委人才办〔2024〕6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开展了2024年第二批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的受理工作。经申请人提出、县人社局初审,确认潘金培可享受人才公寓租赁,林元宁可享受购房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联系电话:0591-22928051。
附件:2024年度闽侯县第二批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人员名单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