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联汽车配件开发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二期-厂房二项目位于闽侯县祥谦镇。该项目原总平面方案于2018年5月18日经闽侯县城乡规划局批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征地面积29063㎡(43.6亩),建筑占地面积15379.5㎡,总建筑面积为31678.5㎡,计容总建筑面积39190.5㎡,容积率1.35,建筑密度52.92%,绿地率10.7%,办公及生产服务设施占总用地面积2.77%,占总建筑面积8.69%,机动车停车位5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0辆。
现因项目建设需要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进行调整并申请办理福建星联汽车配件开发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二期-厂房二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调整内容为(详见附图):
1.补充更新地形底图及道路红线、绿线等各类规划控制线。
2.规划新建厂房二。
3.补充完善更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单体技术经济指标表、停车位计算表等。
4.补充完善更新图例、备注、说明等。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征地面积29063㎡(43.6亩),建筑占地面积15351.06㎡,总建筑面积为31500.4㎡,计容总建筑面积39057.4㎡,容积率1.63,建筑密度64.26%,绿地率15.00%,机动车停车位11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 402 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青口汽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QK04分区单元)》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7日。公示地点:“福建星联汽车配件开发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二期-厂房二”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